個人資料權利行使 FCU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,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可行使之當事人權利,包含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(含資料可攜權)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(含被遺忘權)。
若您對本校所蒐集的個人資料要行使當事人權利,請填寫附件表格並寄至 hlyang@fcu.edu.tw,我們將會與您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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